县直学校,各镇中学、中心小学,县青少年宫:
现将河源市教育局《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下列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网上报名网址: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其中:1.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2.其他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网上报名需上传近期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照片扩展名为JPG,上传的照片需与缴交办证的照片一致。
二、网上报名时间:第一阶段为2017年3月21日至3月29日;第二阶段为6月20日至6月30日(中国教师资格网每天报名开放时间为7:00-24:00)。
三、网上报名流程: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2.核对所填报名信息;
3.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4.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5.申请人请牢记设定的登录密码,忘记登录密码不能登录的责任自负,如确实需要重新设置登录密码的,须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到当地教育局现场办理。
6.请申请人如实填写并打印“申请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处签名)”、“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并交相关部门盖章;
7.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8.相关电子文档可在“广东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gdhed.edu.cn)下载。
四、县教育局现场确认时间:第一阶段2017年4月6日至10日,第二阶段7月6日至10日(上班时间),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确认应携带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络打印版,双面打印,一式2份,在指定处签名)。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鉴定证明(在职教师需提供学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7.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8.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的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提交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一个。
五、申报认定方式:本县户籍人口、或户口不在本县,但人事档案挂靠在本县人才交流中心的,均可申报,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本县的人员,须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教育局负责认定。
六、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在网上进行报名,第一阶段4月6日至7日,第二阶段7月6日至7日,由县教育局人事股受理申报认定教师资格的相关材料(包括原件及复印件),待统一报市认定办进行现场确认后原件退回。
七、体检、缴费、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安排,现场确认结束后统一安排(另行通知),(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员由市认定办统一安排)。
八、请各校要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及时将今年我县开展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时间以及有关事项和要求向本校教师及社会有关人员公布,协助他们提前做好普通话测试、学历鉴定、思想品德鉴定等工作。
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62-5635700。
和平县教育局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