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气象局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1名。
一、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适应岗位要求;
4、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5、有驾照并能熟练驾驶者优先;
6、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或应届毕业生。
二、专业及职称要求:
满足以下任一专业:大气科学及相关专业、气象类防雷技术、中文、行政管理专业、新闻传媒,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大气科学及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三、报名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
1、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
2、广州市气象局网站(http://www.gz121.gov.cn/)
3、黄埔区气象局网站(http://www.gz121.gov.cn/gqqx/hpq/)
进行公告,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公告内可下载报名表。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招聘信息公示期内的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报名地点设在黄埔区气象局,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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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须提交材料。
(1)《黄埔区气象局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2)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已婚者须同时提交计划生育情况证明。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以供验证。
(3)上述证件复印件(A4纸)。
(4)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3张。
报名材料不齐不受理报名,报名材料不再退还。报名应聘者须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登记表》,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并由应聘者本人确认签名。
(三)进行资格审查
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区气象局公告合格参加考试人员名单、核发准考证。报考者凭准考证参加考试、体检。
(四)考试
本次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两项分数组成。采用百分制,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
1.笔试。按100分计算,以60%分值计入总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测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100分计算,以40%分值计入总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者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从该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不达到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主要考察报考者是否有犯罪记录、学历真实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由区气象局组织实施,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体检
1、以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排序,按拟录取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情况,则通知后一名考生参加体检,以此类推。
2、体检的项目、合格标准参照劳动用工体检有关标准,由区气象局组织拟录取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七)复核:入围拟聘人员应提供学历鉴定。
(八)聘用合同
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不合格或录用人员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替补。
(九)待遇
1、按照区人社部门关于聘用编外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执行。
2、按照有关规定购买社保、住房公积金,享受劳动法规定的休假等福利待遇。
注意事项:
1.面试和体检均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2.资格复审需携带学历鉴定(预计办理时间约15个工作日)或《学历备案表》。
3.由于应聘人员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则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区气象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广州市黄埔区气象局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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