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区相关单位在网上对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一代身份证”无效)。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3、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将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补报名的时间为:2017年4月1日9:00—16:00。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对少数特殊行业、特殊专业或层次要求较高,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报市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4、未进行缴费确认的考生,视为报名资格审核未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