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中山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系各学科、专业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1.报考我系且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者,均具有复试资格。
2.我系接收校内调剂考生,调剂录取遵循考生自愿、双向选择,按照复试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的原则,调剂要求参照学校相关政策。
3.考生可以通过我系网站查询复试名单。
二、资格审查
复试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应届生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往届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上。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须将封面及个人信息页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
4.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办理方法详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恕不退回。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复试的满分为500分。
1.专业课笔试(100分)
1)考试内容: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2)考试时间:2小时
3)考试形式:闭卷
2.外语应用能力测试(100分)
考试形式:面试
3.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300分)
1)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写作水平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
2)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含外语应用能力面试)不少于10分钟。
3)考核办法:
a.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考核。
b.考核采取由考核教师提问,学生当场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4)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各专业原则上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根据复试总体情况,学科拟招生计划可能会有所调整,以最终录取名单为准。
3.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成绩低于300分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政审不合格者。
五、其他事项
1.参与考核的导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复试过程中有异议时,由复试小组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投票表决,并做好记录交系招生领导小组处理。
3.在复试过程中,参加复试的教师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荐信函。
4.研究生院将于5月19日开通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考生可通过该系统进行邮寄地址校对及修改,届时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5.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六、咨询、监督
(一)咨询
中国语言文学系(珠海)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电话:0756-3668123
邮箱:dengxiuya@mail.sysu.edu.cn
(二)申诉
中国语言文学系(珠海)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电话:0756-3668123
邮箱:dengxiuya@mail.sysu.edu.cn
(三)监督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8411369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中国语言文学系(珠海)
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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