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法院系统2016年度招聘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经笔试、面试、职业技能测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现将拟聘用人员魏国君等176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7年3月21日至3月25日。
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反映。举报要有事实依据和证据材料,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核查、反馈。
电话:0717-6341012,0717-6341468。
地址:宜昌市高新区发展大道52号,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