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我校拟面向全校教职工(含非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4名辅导员,具体要求如下:
1.政治面貌一般应为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学历本科及以上;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热爱辅导员工作,关爱学生,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身心健康,能值夜班,性格开朗,善于与人沟通与合作;
4.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研究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实际工作能力、计算机网络等现代多媒体工具应用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5.愿意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并经专项考核合格后方可录用。
请有意应聘的教职工将报名登记表于3月24日前送至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行政楼222 室)。
报名人员经过初审合格后,进入考试环节,考试方式及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个人办公网邮箱。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确定的拟录用人员,经原单位同意后至人事处人事调配科办理相关手续。
非事业编制辅导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兑现同工同酬待遇。
联系人:穆莹莹,电话:85895084。
淮海工学院人事处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