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7年人才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华师行字[2017]10号文),华中师范大学医院2017年拟招聘3名优秀医护专业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康复科医师1名,检验科技师1名,护士长1名。
二、招聘条件
1.热爱基层卫生工作,思想进步、作风正派、遵守公共道德标准,身体健康,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和奉献精神。
2.学历和工作经历条件:
康复科医师,应具有硕士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医学相关专业;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验;有执业医师证、康复治疗师资格证书。
检验科技师,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第一学历为医学相关专业;有5年二甲以上医院检验工作经验;有检验师资格证。
护士长,应具有硕士学位,第一学历为医学相关专业;5年以上三甲医院多科室工作经验,并有护士长工作经历;有护师资格证。
3.年龄要求:35岁左右,三甲医院工作年限较长者,年龄可放宽至40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2017年3月30日前登录“华中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通过人事处网站登录或直接登录以下网址(http://218.199.196.166/ppygzz/control/ppzplogin)报名应聘。
四、招聘安排
1.校医院牵头成立招聘工作小组,制定考核办法;
2.牵头单位通过“招聘系统”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学校招聘条件的,提交人事处(人才办)复核。
3.经人事处(人才办)复核同意,由校医院牵头组织面试和笔试,进行政治素质、业务水平、综合能力等方面的考核。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按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能适应本岗位的证书及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4.校医院确定拟聘人员后,在本单位张榜公示(或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者报学校人事处(人才办)审批。
5.经学校审批后办理有关手续。
联系人:李玲
联系电话:027-67861119
Email:1871502469@qq.com
华中师范大学人事处
华中师范大学医院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