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中学、中心小学,区直属学校:
根据《广东省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7〕5号)要求,为做好我区今年春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以下简称“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㈠2014年9月1日前取得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的人员(含2017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㈡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含2017年全日制应届师范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㈢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在校生仅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云城区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云城区。
㈠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㈡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㈢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2.普通话水平:按照省厅印发的《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测试标准的通知》(粤教继〔2004〕25号)要求,社会人员以及广州、深圳、珠海三地市区的在编在职教师要求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我区的在编在职教师认定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要求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
3.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的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人员申请教师资格,须通过我区认定办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三、认定时间
根据教育部“须为春季国考合格者开展春季认定受理工作”的要求,我省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分二个阶段。第一阶段受理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第二阶段仅受理2017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具体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受理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
㈠网上申报。
申请人于3月21日至3月29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国教师资格网每天报名开放时间为7∶00-24∶00。其中:
1.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2.其他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㈡受理认定。
申请人须在2017年3月30日8:00至4月7日17:30(有效工作日)内,到云城区教育局人事股提供以下资格认定相关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用A4纸双面打印,并签名;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或学位)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可到市教育局招生办或市人才交流中心代办(需15个工作日,请提前准备);
5.体格检查合格证明:统一使用《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修订),双面打印并填写好人个资料,粘贴好相片(带备身份证到体检中心验证后盖骑缝章),于3月21日至4月6日期间到云浮市中医院体检中心体检;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两学证明:
师范毕业生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实践课程成绩证明;2014年9月1日前取得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人员提供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下载打印。
8.《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9.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区内档案、人事(劳动)关系证明。
10.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上传网报、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11.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证明(证书)材料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留存,原件审核后退还申请人。资料审核合格后,视情况另行通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
第二阶段:仅受理2017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
㈠网上申报。
2017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申请人于6月20日至6月30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国教师资格网每天报名开放时间为7∶00-24∶00。
㈡受理认定。
申请人须在2017年7月1日8:00至7月14日17:30(有效工作日)内,到云城区教育局人事股提供以下资格认定相关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用A4纸双面打印,并签名;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或学位)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可到市教育局招生办或市人才交流中心代办(需15个工作日,请提前准备);
5.体格检查合格证明:统一使用《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修订),双面打印并填写好人个资料,粘贴好相片(带备身份证到体检中心验证后盖骑缝章),于6月20日至7月13日期间到云浮市中医院体检中心体检;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提供2017年上半年取得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下载打印;
8.《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9.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区内档案、人事(劳动)关系证明;
10.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上传网报、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11.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证明(证书)材料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留存,原件审核后退还申请人。
四、收费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814号)的规定,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须缴费240元。体格检查、普通话水平测试及学历鉴定等费用,按规定另行缴纳。
五、工作要求
㈠各学校,要广泛宣传、积极支持本校教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㈡今年春季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认定是2014年9月1日前取得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人员申请教师资格的最后机会,各位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要掌握有关政策规定,及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确保教师资格制度改革平稳过渡。
在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如需咨询,请联系云城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8828037。
云城区教育局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