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聘者只能在县直医疗卫生机构或镇级医疗卫生机构中选择一类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1)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2)《建湖县卫生计生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3)身份证;(4)已经毕业人员的学历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及相关资格证明;(5)未毕业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2.本次公开招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
3.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县人社局、卫计委共同组织资格审核。县直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岗位设1:3开考比例,镇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岗位设1:2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列的,根据情况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人员(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且取得国家执业医师资格),可报考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其他取得国家执业医师资格人员限报考镇卫生院。
5.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于2017年4月11日到建湖县卫计委组织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6.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