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
1.笔试内容:已缴费报名人员须统一参加笔试,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内容为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2.笔试时间:2017年4月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分别在淮安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jyj.huaian.gov.cn/)和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管委会网站(网址:http://stxc.huaian.gov.cn/)上公布。
面试与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若进入拟参加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由淮安市教育局、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分别对拟参加面试人选报考资格进行复审。拟参加面试人选应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同时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在职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编教师须同时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4)。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明确表示放弃的拟参加面试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拟面试范围人选)。若通过资格复审的拟参加面试人数不足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则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经资格复审符合应聘条件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分别在淮安市教育局和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管委会网站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3.面试顺序:由淮安市教育局和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共同组织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4.面试形式:面试采用模拟上课与答辩相结合形式。包括:①备课。考生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在指定地点和专用备课纸上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稿,备课时间为1小时。②模拟上课。考生根据设计的教学方案进行模拟上课,上课时间为10分钟。评委根据考生上课内容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③答辩。主要采用问答形式,由评委围绕课堂教学、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进行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答辩时间为5分钟。评委根据答辩情况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5.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6.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五)技能加试
1.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岗位(岗位代码为:04、08-10、21、24、29-33、40、46-49)的人员还须参加技能加试,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人员不需要参加技能加试。
2.技能加试人选确定:面试结束后,凡参加面试且成绩合格者,直接进入技能加试。
3.技能加试内容:技能加试内容现场指定。
4.技能加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当场通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