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
笔试科目为一门,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5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内容为本学科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以及与教育教学相关的知识。
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2017年4月9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在淮安市清江浦区政府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及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同进入)。若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人选应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在职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编教师须同时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待业人员面试前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档案所在地提供档案保管证明。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拟面试范围人选)。若资格复审通过的面试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面试。
经资格复审符合应聘条件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在清江浦区政府网站上公布,并发给《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3、面试方式:面试采用专业化面试方式,包括备课、试讲和答辩。①备课。由应聘人员现场抽签确定试讲课题,围绕试讲课题进行备课,备课时间为60分钟。②试讲。试讲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应聘人员试讲时间为10分钟,试讲结束后上交书面备课教案。③答辩。围绕课堂教学、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进行答辩,答辩时间为5分钟。
4、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5、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6、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