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进一步优化我办人员结构,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数量
详见《荔湾区协作办公室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相貌端正。
(二)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爱岗敬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熟悉日常办公软件操作。
(三)符合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有广州市常住户口和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
四、报名及其要求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4月5日止。
(二)报名方式:请于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休息日除外)至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南路中段东漖南村荔湾区科工商信局大楼(地铁一号线坑口站D出口延天桥前行约300米)408室荔湾区协作办公室综合科提交报名材料。
(三)报名材料:请提交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本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另报名表(附电子版)一并提交,所提供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荔湾区协作办公室综合科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咨询联系电话:81516285。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合则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相关应聘资料予以保密,不予退回。
(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在沟通协调、举止仪表、工作能力等方面对应职位的适应程度,择优聘用。
(三)体检。对拟聘人选进行身体检查,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广州市荔湾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选有异议的,我办在接到投诉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
(五)办理手续。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的相关手续。
六、工资待遇和录用
月平均收入不低于4000元,包括为录用人员购买“六险一金”及发放年终奖、节日奖。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按劳动合同的约定享受相关福利待遇。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荔湾区协作办公室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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