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检察机关关于招聘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的公告》规定,全省检察机关2016年度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考生已完成笔试、面试、职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经省检察院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选1010名(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根据要求,现对拟招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3月29日-4月5日)。如对拟招聘人选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材料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实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另外,报考武汉市、武昌区、青山区、黄石市西塞山区、下陆区、大冶市、公安县、石首市、兴山县、鄂州市鄂城区、黄冈市、通城县、巴东县检察院书记员职位和潜江市检察院检察技术人员职位共16名考生,因处于妊娠期未能完成全部体检科目。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以上16名考生须恢复身体条件后再完成剩余体检科目,视体检结果决定是否聘用。
联系电话: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027-67888608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