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采用面试考核、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一)考核时间
2017年6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二)考核地点
考核地点设在各招聘单位,具体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三)考核方式
1.面试考核。面试按照招聘单位制定的面试办法组织实施执行,具体办法和要求在面试前通知报考人员。面试分值100分,合格线为70分,不合格者取消课堂教学能力考核资格。
2.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由招聘单位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课堂考核分值100分,合格线为80分。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按照面试成绩占40%、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