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计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委属、委管医院,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为做好中医药技术传承、规范基层医疗秩序、满足群众中医药服务需求,依据省卫计委和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鲁卫中业务字〔2014〕27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2017年度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市卫计委和市中医药管理局在省中医药管理部门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负责制定本辖区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务管理具体措施;对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并报省中医药管理局备案。
各区县卫计局配合市卫计委和市中医药管理局做好辖区内确有专长人员考核的报名初审。
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在市卫计委和市中医药管理局的指导下负责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考核的公告、咨询、报名、审核、考试及居民和患者对确有专长人员技术专长的评议评价等工作。
二、报名及考核时间
2017年确有专长人员考核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10日至4月20日。实践技能考试、综合笔试拟于2017年5月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1、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传统医学临床实践是指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人员从事的传统医学医疗活动,或者未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人员但在中医、民族医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的传统医学医疗实习活动)。
2、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
3、户口所在地为淄博市辖区。
(二)提交材料
1、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明(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3、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单位);
4、申请人所在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其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年限的材料;
5、两名从事相关专业的执业医师出具的证明其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的证明材料;
四、考核
(一)考核方式。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包括临床实践技能和综合笔试两部分。临床实践技能采取基本操作、临床答辩、居民和患者评议评价等方式,综合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二)考核内容
1、临床实践技能(临床实际本领)考核
我市成立临床实践技能考核专家组,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和《山东省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办法》要求进行临床实践技能考核。
(1)基本操作
①中医四诊、针灸、推拿、拔罐等中医临床技术;
②中医独特诊疗技术。
(2)临床答辩(结合本人专长)
①与专长有关的中医基本理论知识(含中医经典有关内容);
②与专长有关的中药的功效、应用、用法用量、使用注意等基本知识;
③与专长有关的中医临床常用方剂的功效、主治、组方原则、配伍意义、临床应用等基础知识;
④中医独特诊疗技术的掌握与临床应用水平。
2、综合笔试测试范围
(1)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及中医经典著作等相关知识;
(2)中药的功效、应用、用法用量、使用注意等基本知识;
(3)中医临床常用方剂的功效、主治、组方原则、配伍意义、临床应用等基础知识;
(4)临床常用腧穴的定位、主治、刺灸法、临床应用等基本知识;针灸科常见病证的辨证、治法、处方、操作等知识;
(5)中医内、外、妇、儿科常见病证的病因病机、理法方药等知识;
(6)中医技术专长方面的临床专业知识。
(三)考核分数
1、临床实践技能考核(临床实际本领考核):100分
(1)中医基本操作:40分;
(2)中医临床答辩:60分;
2、综合笔试:300分
(1)中医基础知识试卷(150分);
(2)中医临床专业知识试卷(150分)。
(四)各项内容考核考试时间
㈠临床实践技能考核(临床实际本领考核):30分钟
1.中医基本操作:10分钟;
2.中医临床答辩:20分钟。
㈡综合笔试:共300分钟
1.中医基础知识试卷考试时间:150分钟;
2.中医临床专业知识试卷考试时间:150分钟。
(五)考核合格标准
1.临床实践技能考核满分100分,达到60分为合格;综合笔试满分300分,达到180分为合格;
2.临床实践技能考核、综合笔试均合格者,为确有专长考核合格。
3、确有专长考核中的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合格成绩两年有效,综合笔试合格成绩当年有效。
五、考核合格后待遇
(一)确有专长人员取得《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后,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试用合格,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二)确有专长人员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机构中从事传统医学医疗工作满5年,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六、考核收费
收费参照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标准:临床实践技能考核260元/人,综合笔试60元/场,共380元/人。
七、其它要求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报名人员申报材料经各区县卫计局初审合格后汇总填写《淄博市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考核报名汇总表》,于4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和汇总表(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纸质及电子版各一份)报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逾期不报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俊玲
联系电话:0533-2770858
电子邮箱:ZB2770858@126.com
淄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淄博市中医药管理局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