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
考核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考试方式为:试讲、技能测试、面试。
1.教师岗位(岗位代码1-25)考试由试讲、面试组成;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岗位代码26)考试由技能测试、面试组成。
2.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做出评价。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试讲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试讲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科研能力、应用能力。测试办法和要求将根据考试安排现场告知应聘人员,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技能测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测评结束后,在技能测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4.面试按照淮阴师范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办法根据考试安排现场告知应聘人员,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5.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教师岗位(岗位代码1-25)试讲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岗位代码26)技能测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