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新闻信息宣传岗位:1名,从事新闻采集编写、媒体发布、网络信息推广等工作。
1、基本条件:
(1)具有苏州大市(含县市)范围户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本院在职公益性岗位人员不得报考。
2、岗位资格条件:
新闻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熟练掌握新媒体运用,有网站新闻采编、视频编辑、信息宣传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5日-4月14日工作日10:00-16:30。
2、报名地点:苏州市高新区科秀路8号虎丘法院703室。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个人简历、近期1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提供本人发表的宣传作品数篇(提供复印件)、摄影作品数份、制作的PPT演示稿1份(以上可提供电子稿)。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
三、笔试及面试
1、笔试时间:2017年4月19日(星期三)下午1:30,具体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为闭卷。(1)根据提供的素材当场撰写新闻稿件,字数不限。同一题材分社会类新闻报纸和法制类报纸各一篇。(2)自带相机拍摄相关现场照片。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行面试人员(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
4、招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根据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
四、体检和政审
体检按照招工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五、聘用
对通过体检和政审的应聘人员报苏州市高新区人社局备案。试用合格后与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2-68758112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