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院院学生工作处(校团委)诚聘学生管理人员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岗位任职要求
1、中国共产党党员。
2、具备3年以上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经验。
3、具有研究生或以上学历、硕士或以上学位;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学历可放宽至本科,本科阶段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境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
4、热爱学生管理工作,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敬业精神,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全局意识、服务意识、协作精神,学习能力强,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5、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从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基本素质。
6、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7、条件优秀或业绩突出者可适当放宽上述条件。
二、工作条件与待遇
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
三、应聘材料、方式及要求
1、应聘材料:
(1)《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校编人员应聘申请表》(见附件);
(2)身份证、各层次高等教育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个人业绩等。
有意应聘者请于2017年4月7日前将上述材料发到招聘邮箱或直接邮寄以下地址:
招聘邮箱:gzvtcrsc@163.com,主题请写明“应聘校编人员+岗位名称”;
邮寄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65号806室人事处,
邮政编码:510075;
联系电话:020-87693662
(3)对初审通过者,将另行通知面试时间。未通过者恕不另行通知。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