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苏州市虎丘区党政办(信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群众来访接待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考合同制“群众来访接待工作人员”1名,性质为人才派遣。
二、岗位职责
合同制“群众来访接待工作人员”从事群众来访接待、异地值班工作。
三、报名条件
参加报名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
5.具有熟练操作计算机能力;
6.转业军人优先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的;
③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④有配偶、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正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
四、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报名、面试、体检、政审、合同聘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
(1)报名时间:4月10日至4月11日上午9:00-11:30;报名地点: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人才市场(狮山路22号人才广场2楼)。
(2)报名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并提供个人简历、1寸近期彩色照片2张。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因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失实,不准或未按报名条件而产生后果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已被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2.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人选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
3.体检和政审
(1)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按照招工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3)经体检合格的人员与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三、本简章由苏州市虎丘区党政办(信访局负责解释)。
二Ο一七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