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事招公告核﹝2017﹞18号
为更好地选拔高层次优秀人才,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金陵科技学院2017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0名编制内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金陵科技学院网站(www.jit.edu.cn)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金陵科技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2、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4、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
5、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76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者不超过45周岁(1971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学校师资紧缺专业、特别优秀者且具有正高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岗位信息表中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为准。具体人才分类及待遇说明详见附件2。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
1、报名时间:
本公告为2017年度长期招聘公告。所有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学校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确定各期考核人选,适时启动考核程序(一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即可启动)。学校人资处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并于每季度末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学校网站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17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可直接将相关材料发送至学校人资处应聘邮箱:jitzhaopin@jit.edu.cn,发送主题请以“所在单位/毕业学校+专业+学历(职称)+应聘长期招聘岗位单位名称及编号”格式注明。
3、报名提交材料:
①《金陵科技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登记表》(见附件3)及个人详细简历(附配偶、子女等情况);
②身份证或护照(扫描件)、各阶段(本科起)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各层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扫描件);
③提供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情况及主要论著目录等(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以及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④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⑤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就业选择推荐表》以及成绩单(扫描件)。
四、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网上提交材料初审通过后,按照学校要求来校参加考核(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通知为准)。考核前,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完毕后返还原件,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考核。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对象均为高层次人才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不设开考比例。
五、考核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直接考核的方式,由招聘单位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后的考核方案组织实施。
考核方式包括教学试讲和面试两个环节。教学试讲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1、教学试讲:根据招聘的岗位,确定一门专业课程试讲(具体内容另行通知),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教学试讲合格线为70分,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合格线为60分。
3、总成绩计算:按照教学试讲占60%,面试占40%计算考核总成绩。
六、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有工作单位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金陵科技学院网站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公示。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
金陵科技学院人力资源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金陵科技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6188109
联系人:肖老师、张老师
纪检监督电话:(025)86188861
联系人:郭老师
金陵科技学院
2017年4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