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表中岗位编号1-2考试科目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岗位编号3-14考试科目包括:试讲和面试。
(一)试讲
试讲:按照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核心课程内容,采用讲课的方式进行。试讲的时间、地点、办法通过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njcit.cn)通知公告栏目中以公告、电话或者邮件的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学院人事处在试讲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未通过的不得参加试讲,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参加试讲。
试讲成绩由评委当场告知应聘人员,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结束后,在合格线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合格者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二)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按照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应用能力。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以及办法通过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njcit.cn)通知公告栏目中以公告、电话或者邮件的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学院人事处在专业技能测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未通过的不得参加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测试成绩由评委当场告知应聘人员。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在合格线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合格者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按照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面试成绩由评委当场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资格复审
复审工作由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在应聘人员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前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才可以参加各项考核。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成果及奖励情况、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论文(原件)两篇。
(四)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试讲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