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全县困难家庭(含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益性岗位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益性岗位协理员44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热爱公益事业;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7年4月至1999年4月期间出生);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报考借局经办机构窗口工作岗位的,户籍本县的不限镇区(户籍不在本县的如东籍生源,须提供父母在本县的户籍);报考镇区岗位的必须具有所在镇区户籍(户籍不在本县的如东籍生源,须提供父母在本镇区的户籍)。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符合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7年4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东县掘港镇泰山路16号)八楼814 会议室。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符合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
(2)报名人员可登陆如东人才网(http://www.rdrc.gov.cn/)下载《报名表》,也可到现场领取《报名表》。报名时须提供《如东县2017年招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协理员报名表》一份,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2017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户口簿原件(如本人户籍不在本县或本镇区的如东籍生源,须提供父母在本县或本镇区的户籍原件)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用A4纸复印)、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照2张。
(3)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2017年4月21日,地点: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楼912室)。逾期不领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4)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5)本次公开招聘向考生收取笔试报名费100元/人;对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体检费按实收取。特困家庭毕业生持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工会组织核发的《特困职工证》原件,免收笔试报名费、面试费。
(二)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线为50分,笔试成绩将在如东人才网公布,考生可登录如东人才网查询。
(三)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所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不足3倍按实确定。面试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查考生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以招聘岗位为单位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如东人才网公告。
体检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岗位相匹配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五)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如东人才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如东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其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事宜,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具体岗位根据本镇区缺岗情况由驻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确定。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
(一)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待遇
基本工资2400元/月(以后随我县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作相应调整),缴纳“五险一金”。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纪律监督电话:0513-84533800(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六、附则
本公告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相关信息公布:如东人才网(http://www.rdrc.gov.cn/)。
咨询电话:0513-84111881、84513575
2017年4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