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中国农业科学院东海农业综合试验站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中国农业科学院东海农业综合试验站赴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专业岗位。
(二)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四)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五)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六)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名称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版)。
(七)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等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4月22日上午11:30(节假日不休息)。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4月22日上午9:00—11:30 在吉林农业大学同时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填写《中国农业科学院东海农业综合试验站赴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身份证、就业推荐表的电子版压缩包发送至东海县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邮箱(dhrsks@163. com),标题为:“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姓名+联系电话”,请以规范格式发送电子邮件和填写报名信息。邮件接收成功后将于两天之内回复确认。
联系人:姚楠,联系电话:15665121391。
(三)资格复审
1.时间和地点
时间:4月22日(上午9:00—11:30 )。
地点:吉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三楼学术报告厅(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城大街2888号)。
2.所需材料
《中国农业科学院东海农业综合试验站赴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正反面打印),1吋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报名经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四)开考比例
岗位开考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核销招聘岗位(相关信息将在东海政府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 jsdh.gov.cn/xinwenpindao/gongshigonggao/)。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的内容以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为主,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地点在吉林农业大学(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城大街2888号),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于拟聘用人员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东海政府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用人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单位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四)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逾期不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监督
东海县纪检监察机关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8-87211969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