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2017年淮安市清江浦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规定,现将进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书(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
2.在职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详见附件2,非在编人员由用人单位盖章,在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主管部门同时盖章),待业人员须由档案所在地提供档案保管证明原件;
3.符合年龄放宽条件者须提供中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劳动聘用合同或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1.时间:2017年4月12日 (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教育局(延安西路200号,原清浦区民生大厦三楼会议室)
3.经资格复审符合报考条件的,缴纳面试费100元/人。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的面试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面试。
4.请资格复审合格考生于4月13日下午(2:00—5:30)前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缴费单到清江浦区教育局918室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