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局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2017年我局直属事业单位湖北省测绘工程院(湖北省导航与位置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湖北省测绘工程院(湖北省导航与位置服务中心)
(二)招聘单位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民族大道39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湖北省测绘工程院(湖北省导航与位置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全省测绘基准体系建设与维护,区域测量控制系统建设与服务,湖北省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系统运行维护,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测制与更新,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外业采集,重大测绘工程任务和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一)招聘岗位名称
1.技术研发工程师
招聘岗位职责:从事测绘地理信息数据的采集、分析、处理、应用以及测绘新技术研发。
系统研发工程师
招聘岗位职责:从事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及制图新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应用。
招聘计划
技术研发工程师1名;系统研发工程师1名。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湖北省省直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1.技术研发工程师资格条件: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测绘科学与技术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期间研究方向为测绘相关专业,2年以上测绘项目研究建设工作经验。由于需要经常出差,较适合男性。
2.地理信息系统研发工程师资格条件: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期间研究方向为测绘相关专业,2年以上地理信息系统项目研究建设相关工作经验。由于需要经常出差,较适合男性。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11月16日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信息发布
在湖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http://www.hbch.gov.cn/)、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hb.hrss.gov.cn/)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湖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http://www.hbch.gov.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登录湖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门户网站,进入“湖北省测绘地理信息2017年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对照附件《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相关内容,下载打印《湖北省测绘工程院(省导航与位置服务中心)2017年专项招聘专业人才报名表》,按规定的格式及说明认真填写后,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报名或到现场报名均可。用电子邮箱报名人员,须在发送后拨打联系电话进行确认。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招聘公告发布即日起的20天内。
现场报名地点:湖北省测绘工程院(省导航与位置服务中心)劳动人事科(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民族大道39号湖北省测绘事业大厦23楼2302室 联系人:谭春林 联系电话:027-87770431)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所需资料:
(1)《湖北省测绘工程院(省导航与位置服务中心)2017年专项招聘专业人才报名表》;
(2)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3)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4)科研(项目)经历证明及其他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各项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2.采取网上报名的,需将上述材料扫描件打包发至ecyy2010@126.com邮箱,并请在邮件主题注明“2017年专项招聘”字样并及时电话联系确认是否收悉。
七、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由省测绘工程院(省导航与位置服务中心)“2017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面试公告发布前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二)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三)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提供参与项目研究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原件;
(四)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
(五)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到招聘单位。未出具书面声明而招聘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由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
八、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
(一)面试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
2.坚持人岗相适的专业要求,分类面试,侧重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
3.坚持为用而考,因岗择人,严格掌握选人、用人标准。
(二)面试的内容及方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法方式进行。
面试命题在省人社厅监督指导下由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根据岗位要求请考试机构命题或聘请专家按规定入围命题。相关人员均应按要求签订保密协议和入围管理协议书。
面试专业命题要求为:专业命题应符合面试特点,重点考察综合能力素质,体现开放性、灵活性,宜于考生结合实际发挥出自身的基础专业能力和水平,避免出现答案为固定知识要点或死记硬背的试题。
(三)面试试题结构
1.公共试题1道,主要测查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和人际交往等通用能力。
2.专业试题2道,主要测查考生掌握和应用专业知识的能力。
(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为100分。
(五)面试答题时间以总计10分钟以内掌握。
(六)面试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由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组织。
(七)面试考官的组成:面试考官人数为7人,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公共考官库中抽签和聘请相关专家组成。
(八)监督员、记分员的组成:面试考场设1名监督员,1名记分员(兼记时员),1名核分员。监督员由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纪检监察人员中选派;记分员和核分员由招聘单位选派组织纪律性强、处事公道正派的工作人员担任。
(九)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在面试至少前5天发布,同时采用电话、短信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入围考生。
若岗位只有一人参加考试,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对于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抽签排序
面试考生事先按照招聘岗位进行分组。面试考生必须提前40分钟入围,按组抽签决定面试顺序。由监督员宣读面试纪律等规定。
九、体检、考察
体检。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三)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或者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经书面报省人社厅和主管局批准后按成绩依次递补进行考察和体检。
十、公示及报备
经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主管局审定后,在湖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http://www.hbch.gov.cn/)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成绩排名、考察、体检、公示结果等报省人社厅审核备案。
十一、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为新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二、监督
本次专项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政审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监督举报电话:
027-68783830(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纪检监察办公室)
十三、信息发布、政策咨询
在湖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http://www.hbch.gov.cn/)、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hb.hrss.gov.cn/)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湖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http://www.hbch.gov.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27-87821825(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