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明府字〔2011〕11号)等文件规定,下列人员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或其他问题,请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反映。
公示时间:2017年4月14日—24日
监督电话:0757-88661380(区卫计局组织人事科)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
2017年4月14日
附件:2016年上半年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拟录用工作人员名单(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