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丰县公安局2016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面试工作安排,现就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4月21日至4月23日。请在当天面试开考前45分钟(即上午8:15前,下午1:45前)到达候考室—汕尾市技工学校面试基地六楼报到;未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地点:汕尾粤运汽车总站斜对面(市技工学校高技能楼)
二、面试时需提交的材料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须提交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面试。
三、合格标准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经研究,此次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50分。考试总成绩低于50分者不予聘用。
四、其他事项
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安排好交通和住宿,并注意安全。
咨询电话:0660-6622234,0660-3393252
海丰县公安局
汕尾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7年4月1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