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州市2017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泰州市委党校3个岗位需进行专业科目加试。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业科目加试对象
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6:1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科目加试人员(同分跟进),达不到6:1的按实际人数进行。
二、专业科目加试方式
专业科目加试采用教学能力测试与科研能力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教学能力测试。教学能力测试分指定题目试讲、自选题目试讲两个部分。
1、指定题目试讲:考生根据现场指定的题目进行试讲,总分100分。
2、自选题目试讲:考生自主选择与报考岗位相关题目进行试讲,总分100分。
(二)科研能力评估。科研能力评估通过科研课题能力水平测试与考生本人独立发表的最具代表性的论文或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质量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科研课题能力水平测试:采取笔试方式。总分100分。
2、论文质量评估:由考生提交本人独立发表的最具代表性的论文1篇或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由专家对论文质量进行评估。总分100分。
3、科研课题能力水平测试成绩与论文质量评估成绩按6:4的比例计算科研能力评估成绩。总分100分。
三、加试成绩评定及计算
按照指定题目试讲、自选题目试讲、科研能力评估成绩4:3:3的比例计算加试总成绩。专业科目加试结束后,按折算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专业加试总成绩占40%计算考生合成成绩,并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四、加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专业科目加试工作在市组织人社部门指导监督下,由泰州市委党校具体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0523-86882319。
中共泰州市委组织部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