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鹤峰县2017年公开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精神,现将鹤峰县中心医院2017年专项招聘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
专项招聘采用考核考试的方式进行,由县人社局、县编办、县卫生计生局、县中心医院组成专项招聘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专项招聘工作小组根据试用考核、理论考试成绩确定拟聘对象,医院与其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
(二)招聘程序
1.资格复审:已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了的应聘人员带应聘自荐材料、3张一寸彩色登记照、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等资料(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学校证明)于2017年4月22日到鹤峰县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报到,进行资格复审(未按时到县中心医院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2根据《鹤峰县中心医院2017年专项招聘考核考试方案》组织应聘人员在鹤峰县中心医院进行试用考核考试。
3、试用考核考试时间:2017年4月23日(星期日)至2017年4月28日(食宿自理)。
4.报到地点:鹤峰县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诊综合楼六楼)。
5.试用考核:医院根据应聘人员报考岗位分别安排到本院相应临床科室参加诊疗活动,由科室进行试用考核评价。
6.理论考试:由人社局组织应聘人员进行基本理论考试。
7.根据试用考核及理论考试总成绩(考核成绩占60%、理论考试40%)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人员,(总分必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并进行体检(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为确保招聘的公开、公平、公正,本次专项招聘全程在人社局、卫计局组织监督下进行。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已在网上报名了的应聘人员,医院与拟聘人员按规定签订不低于五年的聘用合同。
5.联系人及电话:办公电话:0718-5290025
刘老师:18971897500;谢老师18971897505
鹤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鹤峰县中心医院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