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常州公证处因业务发展需要,拟招聘4名公证员助理(社会化用工)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具体条件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律专业本科学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双学历者(有一门为法律专业),或全日制大学研究生以上学历者(本科或研究生至少有一门为法律专业),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
2、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参照事业单位招录体检要求);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本市户口,外地人员住宿需自行解决。
二、报名时间:2017年4月24日下午14:00-16:30;
2017年4月25日下午14:00-16:30。
三、报名地点:常州市尚郡公寓9幢一楼外证接待大厅。
四、注意事项: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联系电话: 0519—81280809。
江苏省常州市常州公证处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