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我校用人需求,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2017年,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8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创立于1931年,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教育学、文学、理学等学科为主要支撑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是湖北省教师教育的重要基地之一。2003年4月,湖北省工业学校整体并入。2007年,经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评审、教育部审批,学校改制更名为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09年1月,湖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与学校合并。2003年9月,学校迁至地处中国光谷核心区,山清水秀,交通便利。校园面积1718亩,学校设12个二级学院,开办49个普通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6万人。学校现有专任教师722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299人。学校将秉承“学高、身正、诚毅、笃行”的校训,坚持“正己达人、以生为本”的办学理念,立足湖北,面向全国,努力建成比较规范的、特色鲜明的、高质量的本科院校,为区域基础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撑。
二、招聘计划
2017年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11月16日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组织人事部受理。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15日前。
2.网上报名指定网址:http://www.hue.edu.cn。
3.现场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129号,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组织人事部;联系电话:027-87943520;电子邮箱:http://www.zzRsb@hue.edu.com。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I寸免冠照片,其中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外地报考人员可先将报名登记表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传真(或扫描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在进行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及时收到有关考试通知或相关事宜。
(四)考核比例
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考核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注:急需短缺人才或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岗位,经招聘单位根据需要,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六、考核程序及体检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以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为主组织进行。整个现场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及社会公开监督。
1、学院考核:学院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并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应聘人员的教学水平、科研能力进行面试考核、综合评价和量化排序,具体权重划分和评价指标由各学院根据岗位需求确定,最后以量化方式汇总排序。教务和组织人事部等职能部门派人参与学院考核。
2、校级考核:学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情况,对各学院报送的考核对象进行综合面试,通过应聘者自我介绍、专家现场提问、综合评议和票决四个环节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报学校审批。
3、考察:以面谈、查阅档案、去函等方式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
4、体检:体检工作由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若无特殊情况、且未能在规定的体检开始时间前及时报告,没有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不合格的、或排名在前经医院确认有弃权者,可以依次递补,并整理完整合法有效的递补材料,进行备案。
5、经学校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在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的3个月内不能如期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或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到我校工作的人员,学校将按自动放弃处理,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hue.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至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省人社厅(http://www.hb.hrss.gov.cn/)和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hue.edu.cn)为本次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网站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27-87943520(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组织人事部)
监督举报电话:
027-87943522(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纪委(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