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教体[2017]21号
关于南京市2017年高中阶段体育特色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有关直属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实施素质教育,持续推进“南京市中小学生才艺拓展计划”和后青奥时代学校体育工作,加强体育特色学校建设,培养和输送具有较高水平的体育后备人才,现将我市2017年体育特色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中体育特长生招生
(一)招生学校、范围及项目
南京市阳光体育学校(高中),且学校在设施设备、师资、管理工作等方面能够满足培养体育特长生的基本需要,经审核批准的学校可按命名项目在全市或指定范围招生。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且学校在设施设备、师资、管理工作等方面能够满足培养校园足球特长生的基本需要,经审核批准的学校在全市或指定范围招生。
(二)招生计划
1.学校根据特色办学、项目阵容、重大体育比赛等情况申报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下达当年招生计划后方可招收体育特长生。
2.招生计划单列。录取中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转入该校统一招生计划。
(三)报名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1.个人项目:初中阶段运动成绩达到或接近二级运动员等级标准(以证书或竞赛成绩册为准)或初中阶段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行政部门举办的正式体育竞赛个人项目前三名的运动员(以竞赛成绩册为准)。
2.集体项目:初中阶段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行政部门举办的正式体育竞赛前三名的运动员(以竞赛成绩册为准)。
3.未获得上述竞赛成绩,但运动水平较高、身体条件较好、确有培养前途的特长生如需报考,须经招生学校面试同意并于网上报名前在校园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此类考生数量不得超过学校拟招收该项目特长生数量。
(四)招生程序
1.考生网上报名。
2.招生学校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发放加试通知书及有关专业加试要求;将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及运动成绩材料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后于5月12日前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备案。其中对符合报考条件3的考生,学校需出具书面报告,说明面试组成员组成、面试时间、面试项目、面试结果、公示情况,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3.市招生办统一组织各招生学校实施专业加试。
4.招生学校在校园网公示专业加试成绩和合格名单,将专业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及成绩报市教育局和市招生办(上报合格名单不超过计划的1.2倍)。
5.市招生办审核后公示专业加试合格名单。
6.考生参加全市初中毕业生中考。
7.市招生办和招生学校依据考生成绩和报考志愿办理录取手续。
(五)招生办法
1.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4日—6日。
(2)报名办法和要求:考生只可填报1所学校的1个专业。实行网上报名,在“南京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njzb.net)上录入本人信息,报名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报名的具体办法和要求,市招生办另行通知。
(3)领取加试通知书:招生学校5月9日下载报名信息,考生5月13日—14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携带运动员等级证书、体育比赛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验后交还考生或家长本人)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含报名表上的1张),到招生学校审验并领取加试通知书。
2.专业加试办法
(1)加试时间和地点:5月20日,在填报的招生学校参加专业加试,各招生学校不得提前和推迟。
(2)加试内容和分数:招生学校根据不同的体育项目和要求确定加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主要考查学生专项运动成绩、身体素质、形态等,不得举行包括文化课在内的其他形式的考试和加试;加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加试合格线由学校在招生简章中公布,加试成绩由考生签字确认;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体育特色学校。
(3)考核小组:招生学校成立由招生学校领导、专业教师、校务委员会委员及外聘请专家组成的招生考核小组,校长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招生考核小组名单网上报送市招生办备案。
3.录取办法
(1)各招生学校于5月22日至26日期间,在校园网公示专业加试成绩和合格考生名单,公示期5天。各招生学校于5月31日至6月1日期间,登录网站(网址:https://www.njzb.org)录入专业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和成绩,在系统中打印特长生专业加试成绩上报表(附件1),盖章后于6月2日前报市教育局和市招生办(上报合格考生数不超过计划数的1.2倍)。
(2)6月5日至6月9日,市招生办在“南京招生信息网”公示专业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公示期5天。
(3)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专业加试成绩合格,并且中考成绩达到455分(总分的65%)以上,按专业加试成绩或按项目阵容等需要择优录取。凡被录取的体育特长生,其他学校不得录取。未能被录取的考生按当年中考招生办法执行。
(5)中考文化成绩未达到体育特长生投档控制线,但确有培养前途、竞赛成绩及加试专项运动成绩突出的考生,且学校该项目未完成招生计划,可由招生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附件2),并附相关省级以上(含省级)行政部门举办的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三名或团体项目前三名成绩册、等级运动员证书等证明材料,于7月1日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经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审核并报市中招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破格录取。
(6)市教育局根据重大比赛任务、学校项目布局、项目阵容等情况,可对考生报考学校进行调整并报市中招领导小组批准,不服从调整的,将取消其体育特长生资格。
二、有关招生考试工作要求
1.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区及相关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招生纪律意见,加强对特长生招生工作组织管理。各承担专业加试任务学校要制定周密的组织工作方案,准备好有关场地、器材、测试表格等,认真组织加试工作,确保学生安全。
2.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选派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的同志参加考务工作,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进行。
3.严格收费规定。各区和招生学校按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相关费用。未经物价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收取任何费用。
4.严格执行招生考试纪律。各校要采取措施,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工作失职等行为。违反招生规定的工作人员,将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因弄虚作假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5.市教育局建立特长生招生监控评估制度。对特长生招生效果不好的学校,将削减其下年度特长生招生计划。
附件:
1.2017年南京市高中阶段学校体育特长生专业加试成绩上报表
南京市教育局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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