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城管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社区城管工作人员36名(男女各18名,录用人员将在社区工作)。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觉悟高。
2、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刑事、党纪和政纪处分,服从组织分配,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具有太仓市户籍,年龄在20周岁以上(1997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含)后出生)。优秀复退军人、中共党员及持社会工作者、物业从业人员岗位等相关证书者,可酌情放宽;
4、中专、高中(含职高)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按下列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4日-2017年4月28日 (9:00-17:00)
2、报名地点:太仓市物业管理指导中心404办公室(太平南路30号)联系电话:53526760、53283703。
3、报名需提供材料: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3张、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党员需提供党组织关系证明,有技能资格证书需的提供相关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2017年招聘社区城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四、考试和录用办法
1、笔试:主要测试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相关知识。
2、面试: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参加面试,主要测试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应变能力、服务态度及其他相关能力。
3、政审、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及参加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到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依次替补。
4、公示:政审及体检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
五、享受待遇及管理
一经录用,工资待遇参照太仓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
首次聘用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工作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太仓市城管局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