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城建大学始建于1978年,前身是天津大学建筑分校,1987年更名为天津城市建设学院,2013年更名为现名。学校秉承“重德重能、善学善建”的校训精神,坚持“依托行业,强化特色,质量为本,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立足天津、面向全国、放眼世界,服务城镇化和城市现代化建设,形成了工、理、管、经、艺、文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生、留学生17000余人,教职工1200余人;本科专业50个,学术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个、硕士点30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门类3种、工程硕士领域4个。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城建大学(http://www.tc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城建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硕士学历)计划》(附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且第一学历、学位为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本科毕业。
6.硕士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博士35周岁及以下。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 现役军人;
7.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 报名
应聘人员须进入天津城建大学人事处主页,登录天津城建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hr.tcu.edu.cn/zpsys/index.jsp),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
报名时间:
(1)岗位(岗位编号:17115051——17115058)
报名时间:2017年5月1日——2017年 5月 5日
(2)岗位(岗位编号:17115059——17115066)
报名时间:2017年5月15日——2017年 5月19 日
(二) 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报名48小时之内人事处进行资格初审,如果简历状态未退回,则表明通过资格初审。
2.资格复审
请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
①岗位(岗位编号:17115051——17115058)
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5月8日 08:30-16:30
②岗位(岗位编号:17115059——17115066)
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5月22日08:30-16:30
(2)地点:天津城建大学(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6号)现代教育中心A区912室。
(3)提交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报名表(从报名系统里直接打印或复制到WORD文档中打印);
④应届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⑤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天津高校的应聘人员务必按时携带相关材料到校进行资格审核,外阜院校应聘人员先将上述材料扫描成电子材料上传到报名系统附件中(纸质材料待笔试时交至监考教师),未按时审核确认的按主动放弃处理。
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城建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hr.tcu.edu.cn/zpsys/index.jsp)招聘公示专栏发布。实际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相应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取消的岗位原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笔试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按照以下时间从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1)岗位(岗位编号:17115051——17115058)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
2017年 5月11日——2017年5月12日08:00-16:30
(2)岗位(岗位编号:17115059——17115066)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
2017年5 月25日——2017年5月26日08:00-16:30
(四)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岗位必需的专业理论知识等。笔试分为公共科目、专业科目。
笔试时间:
(1)岗位(岗位编号:17115051——17115058)
笔试时间:2017年5 月13日上午08:45~10:15 公共科目
10:30~12:00 专业科目
(2)岗位(岗位编号:17115059——17115066)
笔试时间:2017年5月27日上午08:45~10:15 公共科目
10:30~12:00 专业科目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于考试后7个工作日公布,报考人员登陆天津城建大学人才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考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五)面试
面试形式:半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请登录我校人事处网站查看。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城建大学人才招聘系统中(http://hr.tcu.edu.cn/zpsys/index.jsp)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费用自理。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可依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①体检合格者方可列入岗位考察人选。
②考察方式。由学校安排被考察人员进入拟聘岗位工作,通过顶岗工作进行岗位实践考察,内容包括思想道德品质、团队合作精神、学习能力、职业素养和工作实绩等。
③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10个工作日。
④考察期间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八)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报请校长办公会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须在公示后的3个月时间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它均视为自动放弃。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成绩依次递补。若出现岗位空缺时,可由单位在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再次发布报名时间及安排。
咨询电话:022-23085027;
监督电话:022-23085022
天津城建大学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