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坪地街道公开招聘社区工作站一般专职人员公告》,现将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9名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7年5月3日至5月9日,共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龙岗区坪地街道党工委组织部反映(地址:龙岗区龙岗大道347号坪地街道办事处1栋315室,邮编:518117,电话:0755-84098323,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坪地街道党工委组织部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属实且不宜聘任的,取消拟聘人员的聘任资格。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任情形的,我部将办理专职人员聘用手续。
坪地街道党工委组织部
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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