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先进生物与化学制造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由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南京市人民政府)主导,由南京工业大学牵头,联合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南京邮电大学、中科院、新加坡国立大学、扬子石化、中国建材、九思高科、盐城方圆、省化工行业协会等共同组建而成。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中心的建设和发展,经中心研究决定依托南京工业大学人才发展孵化基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生物制造方向工程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如是应届生须在2017年7月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3.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生物、发酵、制药类相关专业;
5.英语听说读写能力突出,具有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
6.在校期间成绩优秀,获得过各级各类奖励等,具有一定的科研成果,担任过学生干部的应届毕业生优先考虑。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5月12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一律以网络报名方式投递《江苏先进生物与化学制造协同创新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工程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表1),网络报名邮箱:rcfhjd@njtech.edu.cn(邮件主题和报名表WORD文件名均须设置为:姓名+年龄+应聘岗位+最高学历学位及取得时间)。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和初审
1.网络报名时应聘人员只需提交《江苏先进生物与化学制造协同创新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工程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表1),应聘者须按要求填写表格,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其他材料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
2.报名结束后,南京工业大学人才发展孵化基地将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初审。通过人员,具体面试名单于2017年5月17日前在学校人才资源部网站公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3.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 倍时,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南京工业大学人才资源部网站上公告。
4.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100元。
三、考试实施办法
1.本次招聘考试工作按照南京工业大学人才发展孵化基地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
2.考试程序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工业大学人才资源部网上公布。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2)面试之前,拟参加面试人员须现场交纳100元报名考试费;提交《江苏先进生物与化学制造协同创新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工程技术人员报名表》原件(个人签名须手写)。
(3)面试之前,拟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资格审查所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人才发展孵化基地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具体材料明细如下: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论文原件及复印件(须含期刊封面、目录);
④其他可以证明自身优势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限三项)。
四、聘用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具体名单将在人才资源部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依次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南京工业大学人才发展孵化基地和中心共同组织考察,并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最终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和南京工业大学人才资源部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中心委托学校人才资源部和人才发展孵化基地为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此次录用人员均采用编制外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工业大学人才发展孵化基地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25-58139291联系人:丁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工业大学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58139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