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黄埔区治水办关于印发黄埔区河涌巡查人员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埔治水办[2017]15号)和《黄埔区治水办关于进一步明确河涌巡查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埔治水办[2017]24号)的要求,南基经联社受穗东街道办委托招聘河涌巡查人员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职位数
招聘职位:助理工程师1名,普通河涌巡查人员4名。
二、招聘条件
(一)助理工程师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有关规定;
2.身体健康,热爱水务工作,有责任心、事业心、勇于承担各项水务工作任务;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良好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较好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及文字功底;
4.具备水务管理的能力与素质,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职称,熟悉土建类、水利类、环境生态类专业技术,具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5.需长期从事外勤巡查工作。
(二)普通巡河员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有关规定;
2.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3.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正,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
4.具有高中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悉掌握水务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熟悉责任内的河道、堤防及设施情况,熟悉路面保洁、绿化管养和识别污染源或具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5.熟悉水性,会游泳;
6.需长期从事外勤巡查工作,比较适合男性;
7.年龄在45岁以下,(含45周岁)户籍不限,本地优先。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5月15日
报名地点:穗东街南基经联社办公室。
联系电话:82090016
联系人:黎先生
报名要求:1、报名者须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计生证明、小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报名表一份。有关证件请备原件、并提供一套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复印)。2、报名者须按照有关的要求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相关资料,填写或提交的资料失实的,取消录取或聘用资格。3、报名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四、考试
1.材料初审。招聘小组对应聘材料进行初审,确定面试名单。
2.面试。面试采取访谈形式,了解求职者基本素质。
3.笔试。根据不同专业的要求,在有必要的情况下,组织专业水平测试。
4.体检。招聘小组根据初审、面试、笔试的结果,排出录用次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人选出现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区临聘人员录用的体检标准。
5.政审考察:按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
6.录用:招聘小组根据报考人员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招录人员初步名单,报街道党政联席会议批准。批准后在街道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无意见后,南基经联社按相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如果本人放弃或其他不能录用的情况,可由下一名依次递补。
五、工作待遇
录用人员在街道上班,由街三防办归口管理,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按转正后的80%计算,试用期合格正式录用,与南基经联社签订劳动合同,其工资待遇参照黄埔区有关规定执行,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公积金,享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休假等福利待遇。
六、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道办事处三防办负责解释。
穗东街南基经济股份联合社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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