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的要求和安排,我校招考工作现进入考生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试程序(具体人员见附件),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5月11日(周四)上午8:30;
(2)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雨山西路86号南京审计大学组织人事部人事管理科(中和楼404室)。
二、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交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非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和留学归国人员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各省(市)教育厅(局)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4)“国际学院辅导员”岗位考生还须提供符合“招聘条件”中“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
1.“应届生须在本科、研究生期间担任过一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的证明材料由所在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签章,开具的证明材料中需要有开具人及联系电话,以备确认;
2.“非应届生须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由所在高校人事部门开具并签章,开具的证明材料中需要有开具人及联系电话,以备确认;
3.党员证明材料由本人所在支部开具,开具的证明材料中需要有开具人及联系电话,以备确认;
4.通过英语专业八级考试的成绩单等其他真实有效证明材料。
(5) “书院辅导员”岗位考生还须提供符合“招聘条件”中“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
1.“应届生须在本科、研究生期间担任过一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的证明材料由所在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签章,开具的证明材料中需要有开具人及联系电话,以备确认;
2.“非应届生须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由所在高校人事部门开具并签章,开具的证明材料中需要有开具人及联系电话,以备确认;
3.党员证明材料由本人所在支部开具,开具的证明材料中需要有开具人及联系电话,以备确认。
三、心理测试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安排在2017年5月11日(周四)当天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心理测试合格者参加面试,心理测试合格标准为测试数据有效且显示无严重精神障碍倾向。
四、资格复审重点审查考生网上报名时填报的所有信息是否一致。凡有填报信息不一致、弄虚作假等情况,一律取消心理测试和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心理测试通过者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时,要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调度指挥,严禁大声喧哗。
六、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与我部联系。不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试者,不按要求提供资格复审材料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电话:025-58318831 联系人:吴老师
乘车路线:
http://www.nau.edu.cn/s/21/t/5/p/6/c/1113/d/1115/list.jspy 。
附件:
南京审计大学组织人事部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