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园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名,具体岗位参见《大鹏新区南澳中心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一)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5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17:00(含当日,仅限工作日,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资格初审地点:大鹏新区南澳人民路33号南澳中心幼儿园,联系电话:23255029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接受资格初审应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大鹏新区南澳中心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照片请提前张贴好);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5.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若已经在报名表张贴照片,则不需再提供彩色照片);
6.《岗位表》所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面试
1.面试地点:幼儿园会议室。
2.面试方式:采用现场提问方式。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若试用期合格,则继续聘用;若试用期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工资福利待遇与我园编外聘用老师同等待遇。
本公告由大鹏新区南澳中心幼儿园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23255029
七、大鹏新区干部人事监督举报热线:28333330。
大鹏新区南澳中心幼儿园
2017年5月1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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