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是中国第一所由国家创办的华侨学府,是国家“211工程”重点综合性大学,直属国务院侨务办公室领导。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若干聘用制实验技术人员及其它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本次招聘的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实验技术岗位
(二)其它专业技术岗位
详细岗位信息见暨南大学招聘网,每名应聘者只可选报1个岗位。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7月前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学校在岗正式教职工须在现岗位工作满3年(辅导员满4年)。
(三)具有正高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者不超过45岁,副高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者不超过40岁,中级及以下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者不超过35岁。
(四)应聘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背景;
(五)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者在暨南大学招聘网注册账号,创建简历后进行报名,本次招聘统一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期间不接收书面或电子邮件简历材料。公开招聘已启用新系统,在旧系统注册过的用户需重新注册。
报名网址:http://zpkh.jnu.edu.cn/zp/project/jndx/index.jsp?FM_SYS_ID=jndx
报名时间:2017年5月23日17:00截止
(二)笔试资格初选;
(三)学校统一笔试;
(四)用人单位考察;
(五)学校综合面试;
(六)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聘用人员;
(七)体检及计划生育情况审查;
(八)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五、招聘回避
应聘人员应主动申报与校内相关人员的亲属关系、师生关系。
(一)双方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二)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
(三)校内相关人员担任领导职务的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岗位。
六、聘用和管理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3个月内不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受聘人员按照《暨南大学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实施办法》实行聘用制管理。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01号暨南大学行政楼702室
邮政编码:510632
联系人:孙老师郭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23759
E-mail:orsk@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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