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龄、学位、工作经历要求
1.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教授一般年龄在50岁以下,副教授一般在40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2.现任讲师、副教授者,如果教学科研成果优异,可分别以副教授、教授身份引进。
3.具有海外博士学位、在海外从事专业工作一年以上博士后、或海外助理教授及以上者优先考虑。
4.一般要求全职来校工作;特别优秀者申请柔性引进的,再具体面议。
5.有良好团结协作精神,身体健康。
二、需求专业及数量
1.社会保障
学科带头人1人,学科骨干1-3人。
学科带头人应具有教授(研究员)职称,从事社会保障专业教学与研究工作,教学科研成果突出。从事医疗保障、健康保障、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等方向的研究者优先。
学科骨干应具有博士学位,社会保障、人口学或劳动经济学专业,能够承担劳动与社会保障相关专业课程的教学工作,具备较好的科研潜力,从事医疗保障、人口与健康、健康保险方向的研究者优先。
2.公共政策
学科带头人1人,学科骨干1-3人。
学科带头人应具有教授(研究员)职称,从事公共政策、公共行政等专业教学与研究工作,教学科研成果突出。从事与医疗卫生、健康相关的公共政策与管理等方向的研究者优先。
学科骨干应具有博士学位,公共管理、行政管理、社会学或经济学专业,能够从事与公共政策、公共行政相关专业课程的教学工作,具备较好的科研潜力,从事与医疗卫生、健康相关的公共政策与管理等方向的研究者优先。
3.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学科带头人1人,学科骨干1-2人。具体研究方向不限,卫生管理、卫生经济、药物经济、医院管理、医疗保障、卫生体系等方向优先。
4.医药经济管理
学科带头人1人,学科骨干1-3人。
学科带头人应具有教授(研究员)职称,从事医药经济、营销管理等专业教学研究工作,教学科研成果突出。具有医药经济、医药企业管理以及健康产业等方向的研究者优先。
学科骨干应具有博士学位,医药经济、市场营销或工商管理专业,能够承担从事医药经济、营销管理等相关专业课教学工作,具备一定的科研潜力,具有医药经济、医药企业管理以及健康产业等方向的研究者优先。
三、待遇
应聘人才为专任教师岗位,事业单位编制,具体将结合个人情况,参照学校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协商执行。优秀人才将实行特别通道、特别待遇,一事一议。
四、应聘截止日期:招满为止。
五、应聘方式
有意应聘者,先将个人简历、工作业绩、科研成果和获奖目录及身份证、学历、职称证明复印件和本人应聘要求等邮寄(或发邮件)至南京医科大学医政学院,经初审合格后,通知面试。
六、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南京医科大学医政学院,邮编:211166
联系人:张老师(025)86868507;吴老师(025)86868506
邮箱:yz@njmu.edu.cn(请注明邮件主题为“姓名+医政高层次人才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