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文职警辅人员。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公安机关所需岗位的熟练业务技能和较强的敬业精神,无违法犯罪前科;
3. 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无被判刑或正在服刑的,无参加法轮功等非法组织的,无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具体条件参照招录民警身体条件标准执行,以组织统一体检的结果为准;
5. 自愿从事文职警辅工作,一经聘用须按规定服从单位的管理。
(二)招聘职位
职位一:男性,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计算机类专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软件设计、广告创意制作工作经验者优先。
职位二:男性,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中文文秘或新闻类专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媒体工作经验者优先。
职位三:男性,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第一学历),财务、会计、审计类等专业,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需有两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
二、录用办法及待遇
1.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后,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务合同,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首次签订合同为一年。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可续签劳动合同。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3.工资待遇面议。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5月11日—2017年5月18日
地点:大丰区公安局政治处305室
联 系 人:曹伟
联系电话: 0515-83538091 13851015588
四、报名要求
报考坚持个人自愿的原则,凡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并填写《2017年大丰区公安局招聘文职警辅人员报名表》。报名时需持填好的《报名表》和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以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5张。
特此公告。
大丰区公安局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