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河北区的社区警务工作,夯实基层基础,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治安辅警工作人员3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治安辅警工作人员300名。具体招聘计划见下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家庭主要成员中无刑事犯罪人员。
2、身体健康,无精神方面疾病,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口吃,无纹身,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21日以后出生)。复员、转业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复员、转业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5、根据工作需要能够实行弹性工作时间,随时夜班。
6、复员、转业军人、中共党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计算机专业人员优先考虑。
7、熟悉计算机操作。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7、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三、主要工作职责
从事社区警务辅助工作,治安管理巡逻、安全保卫、计算机操作等工作。
四、招聘流程、
发布公告、报名、面审、笔试、资格复审、体检、政审、公示。
五、发布公告、报名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本次招聘发布公告、报名、打印面审准考证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
网址: www.tjtalents.com.cn
公告时间:2017年5月12日至 5月20日
报名时间:2017年5月21日9:00至5月24日16:00。
打印面审准考证时间:2017年5月27日9:00至5月31日16:00。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的24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打印面审准考证。
六、面审
面审由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与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河北区分公司组织进行。
面审时间:2017年6月 1 日-6月2日
面审具体时间、地点和考生须知详见面审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审。参加面审时,必须同时携带面审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审。
面审合格人员进入笔试。
七、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缴费、准考证下载时间:
2017年6月7日9:00至6月10日17:00。
逾期系统关闭,无法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时间:2017年6月11日上午9:00-11:00
进入笔试的考生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10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八、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复员转业军人的复员证、中共党员(党组织关系所在支部开具的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 6月19日-6月21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
资格复审地址: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河北区分公司
天津市河北区水产前街28号(3526创意工厂院内)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取消笔试资格。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笔试。
九、体检
笔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进入体检的,按照招聘条件中优先原则进入体检,条件相同情况一同进入体检。
体检由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查看报名网站)。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十、政审
政审由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组织进行。
十一、公示
经政审合格后,由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聘用及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由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按照治安辅助力量的管理规定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合格人员与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每人每月发放工资2600元左右(五险一金后实发)。
特别提示: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并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报名咨询电话:86361571
监督电话:86361572
工作时间:9:00-12:00 14:00-17:00
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