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三、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四、体检当天需空腹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五、女性考生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考生,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六、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相应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
七、如有异议,请按规定向海丰县政务服务管理中心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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