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江苏省靖江高级中学和靖江市第一高级中学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名额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江苏省靖江高级中学招聘语文、英语、物理等三学科教师各1名;
靖江市第一高级中学招聘英语学科教师2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江苏省靖江高级中学、市第一高级中学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25日及以后出生)。
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规范意识。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靖江市教育局统一部署,江苏省靖江高级中学和靖江市第一高级中学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原则,通过《靖江日报》、靖江教育网、靖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招聘学校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5月25日—27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
江苏省靖江高级中学行政楼5楼校务办(靖江市中洲路2号)
靖江市第一高级中学至善楼7楼校务办(靖江市城北园区)
3.报名方式
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必须按报名要求提供报考人员各类资料,同时须提供代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材料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根据岗位要求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1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
(4)教师资格证书;
(5)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
(6)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提供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岗位的须提供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7)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8)留学归国人员、赴台陆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9)报考人员为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延迟至聘用阶段提供。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公告》规定,自行选择报考学校,填写《2017年招聘高层次人才考试报名表》,两校不得兼报。
(2)报考人员应正确理解和把握招聘岗位的要求和自身条件,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生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3)招聘学校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面试或聘用等资格。
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缴纳报名费98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凭有关证件予以减免)。
6.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时,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足1:3开考比例的岗位,是否核减或核消岗位计划,由招聘学校及主管部门在报名结束后提出意见,报上级人社部门审核研究确定。
(三)考试
1.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或委托代领人于2017年5月28 日(上午8:30--下午5:00)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缴费收据到报名的学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2.考试时间:2017年5月29 日
3.考试地点:江苏省靖江高级中学
4.考试形式:上课和答辩相结合,满分为100分,按照上课占总成绩80%、答辩占总成绩20%的比例计算成绩。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并在靖江教育网、靖江人社网和报考学校网站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成绩相同的,按考生上课成绩确定体检人员;上课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体检标准按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进入体检的考生如因怀孕需延迟体检的,可先参加选岗,暂保留所选岗位,待体检合格后,按程序进入考察及后续步骤。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学校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组织考察。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靖江教育网、靖江人社网、招聘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该岗位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拟聘人员凭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办理录用审批和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招聘学校负责解释
1.咨询电话:
江苏省靖江高级中学校务办 0523-84809006
靖江市第一高级中学校务办 0523-89165306
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23-80292122
靖江市教育局人才服务中心 0523-89118220
2.监督举报电话:
靖江市纪委、监察局 0523-12388
3.江苏省靖江高级中学网址:www.sjjzx.cn
靖江市第一高级中学网址:www.jjyzedu.com
靖江教育网:www.jsjjedu.com
靖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ingjiang.gov.cn/col/col7193/index.html
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靖 江 市 教 育 局
2017年 5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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