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无锡市2017年上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要求,无锡市交通运输局将在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指导下,组织报考局属事业单位4个岗位的考生进行加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试对象
2017年上半年报考下列职位,经笔试成绩合格且名次为该职位前5名的考生:
1、无锡市交通运输管理处:驻站管理、城市客运交通执法管理;
2、无锡市城郊地方海事处:海事所行政执法、海事所安全检查。
二、加试项目
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三、评定标准
加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成绩评定只分合格和不合格,不计具体分数。考生在加试过程中,三项成绩全部合格,总成绩评定为合格,进入招聘工作下一环节;凡有一项成绩评定为不合格的,加试总成绩评定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加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注意事项
1、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与笔试准考证,于2017年5月21日8:00前到无锡市湖滨中学(无锡市建业路17号)报到,迟到15分钟(以到达报到地点为准)作为自动放弃加试资格。
2、请考生根据测试项目自行选择着装,但不得穿着带有明显性标志的运动服装,请勿穿钉鞋。
3、考生需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按要求进行加试,保持良好秩序。
4、除纵跳摸高按测评标准测试三次外,其他两项均只测一次,不再复测。
5、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加试或无法完成所有测试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加试资格,不再安排补测。
6、加试结合后,交通运输局将对加试合格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将资格复审需要的材料一并带齐(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报考无锡市交通运输管理处,驻站管理岗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C2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劳动合同或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保缴纳清单等;城市客运交通执法管理岗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
报考无锡市城郊地方海事处海事所行政执法、安全检查岗位均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
联系电话:0510-81089017(市交通运输管理处)、0510-82358962(市城郊地方海事处)
无锡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