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江银行)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原齐齐哈尔市商业银行、牡丹江市商业银行、大庆市商业银行和七台河城市信用社基础上合并重组而设立的省级城市商业银行,2009年12月25日正式对外挂牌营业。截至2016年末,龙江银行注册资本43.6亿元人民币,黑龙江省政府为第一大股东。在省内13个地市均设有分行,辖属营业网点222个,从业人员4,992人。在黑龙江、湖北、安徽、福建、宁夏等5省区发起设立控股村镇银行11家。近年来,龙江银行各项经营指标持续向好,截至2016年末,总资产2,392.4亿元,在全国134家城商行中排名第31位。目前,龙江银行已明确制订拟尽快上市的目标。
为适应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总行工作人员,诚邀有志之士携手共创美好未来!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能够承担一定的工作压力;
2.具有良好职业操守和高度的责任感,品行端正,无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3.了解国家金融方针政策,熟悉商业银行相关法律法规;
4.具备较好的学习能力、分析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
5.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和组织能力,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
6.符合龙江银行近亲属回避制度规定。
(二)岗位条件
二、报名及其他事项
(一)薪酬待遇面议,与市场接轨。
(二)有意应聘者请下载招聘报名简历表,按要求填写(需添加电子版照片),并将简历表名称修改为“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报考部门”(如:李丽1234信息科技部),如需标注应聘岗位的,简历表名称修改为“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报考部门+报考岗位”。请将招聘报名简历发送至电子邮箱hr_ljbank@163.com,联系人和电话附后。
(三)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至5月22日。经初审核合格者,龙江银行将统一电话通知参加考试。请应聘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联系不到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参加考试。
(四)应聘人员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将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拟聘用人员应服从组织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龙江银行承诺对所有应聘人员的信息保密,应聘人员填报的相关材料恕不退还,谢绝来访。
(六)龙江银行有权根据报名情况及岗位需要等因素,适当调整或取消本次招聘工作。
(七)龙江银行对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451-8570 6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