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珠海市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负责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制定及实施、公积金的归集及支取、贷款的发放及回收、资金的保值及归还等工作。现因工作需要,决定招聘南方派遣人员6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人员(男3名、女3名)。
二、资格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5日之后出生);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5.服从工作分配;
6.居住在应聘岗位所属当地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的原因未按时办理人事聘用手续的;
2.不服从组织安排的;
3.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的;
4.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
5.经查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二)被录用者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有意者请于6月2日17:30分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zhgjjzx@163.com(邮件主题以“姓名+应聘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南方派遣人员”命名,例:张三应聘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南方派遣人员)。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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