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入面试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需携带资格审核材料如下:
1、持面试报名表2张(面试报名表在附件中,需贴好彩色照片。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彩色免冠蓝底或者红底正面证件照片),另外再准备一寸彩色照片1张(面试准考证用)。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现居住地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优先录用证明。以上均需准备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
3、取得社会学、社会工作、物业管理和社区服务管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不限工作经历。
4、未取得以上相关学历的,工作经历证明提供以下三种材料之一即可:
(1)劳动合同(人社局统一规格的蓝本劳动合同)。
(2)社险缴费凭证(需盖所在社保印章)。
(3)就失业证(证件需有人社局钢印或红章)。
5、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资格审核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或未按照规定领取面试准考证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放弃面试资格所空缺的面试名额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6、报考人员为河东区在职社区工作人员(包括社区居委会专职委员、社区工作站专职人员、社区物业管理专职人员、街道党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专职人员、社区党务工作者),须办理辞职手续,并提交由所在街道加盖公章出具的离职证明。
二、面试服务费:45元。
三、面试资格审核时间:
1、5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
2、5月23日下午17:00通知第一轮递补资格审核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涉及递补的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电话无法接通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递补机会)
3、5月25日上午8:30-11:30第一轮递补资格审核。
4、5月26日下午14:00-16:30第二轮递补资格审核。
四、面试资格审核地点: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五、面试资格审核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3号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1号楼3楼c区进行资格复审及面试准考证打印工作。
河东区民政局
2017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