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源城区人民政府批准,河源市公安局源城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计划
(一)巡警大队辅警5名;
(二)巡警大队以外的其他基层一线业务部门(以下简称“其他一线部门”)辅警5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二)男性,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纹身,左右裸眼视力4.8以上,身高1.68米以上。
(三)学历、年龄等条件:
1、巡警大队辅警: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武警部队或部队特战队退伍军人,具有单兵作战技能,年龄在18至25周岁(即1992年5月19日至1999年5月19日之间出生),持有B1驾驶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其他一线部门辅警: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至28周岁(即1989年5月19日至1999年5月19日之间出生),其中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退伍军人和持有B1驾驶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通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培训、聘用的程序进行,通过公平竞争,择优选用。
本招聘通告在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政府网、源城公安分局公安网页、公安微信平台发布。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5日至26日。
2、报名地点:源城公安分局政工室512室(联系电话0762-3310002)。
有意报名者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毕业证(退伍军人需携带退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2张,并填写《河源市公安局源城分局招聘辅警报名表》。报名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者只能选择招聘计划中的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二)笔试:考生凭身份证和《初审合格通知单》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体能、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测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分别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面试前须进行体能、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为男子1000米长跑,4分15秒以内为合格;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测试内容为基本办公软件(Word、Excel)应用,60分为合格。
体能、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测试不组织补测,任何一项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体能、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五)体检: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按招录人民警察的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
(六)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河源市公安局源城分局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七)聘用:经笔试、体能和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作为待聘人员。待聘人员由我局组织开展上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资及待遇
工资由基础工资(1950元/月)和绩效考核激励金(300元/月)两部分组成。社保金由单位统一缴交。
本通告由河源市公安局源城分局负责解释。
河源市公安局源城分局
2017年5月19日